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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医生,您好。看了您对于窗口期的定义,还是有些疑惑,所以想向您确认一下:

您对窗口期的定义中有一篇文章写的是4周“终审”,但貌似是针对性交传播的?

如果对于职业暴露,未服用阻断药物,这种情况,窗口期是多久?

补充一点:使用的检测手段为,疾控中心快速检测法。

再次感谢您的解答,谢谢。


留言时间:2013-01-10     留言人:apple123
         
管理员回复:
回复内容:

张老师:不是的,艾滋病毒的感染只和感染的量有关,和艾滋病本身的传染行为没有任何关系。对于职业暴露,一样的是和其他的窗口期一样的,最多6周的,当然更多还是看各位恐友自己所认为的窗口期。快速法在6周足以查出艾滋病了。


回复时间:2013-01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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